(原标题: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草案))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主要内容包括: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确保独立履行职责。制度规定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聘任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保持独立性,不得由特定关联人员担任。提名、选举和更换方面,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职责方面,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行使特别职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