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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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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宏源药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激励对象共314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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