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钢洛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19 公司简称:中钢洛耐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股票简称:中钢洛耐
股票代码:688119
变更前股票简称: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李旭杰 方涛
电话:0379-64209667 0379-64208540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号
电子信箱:lixj@lyrg.com.cn dongban@lyrg.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5,241,751,49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89,896,680.82
营业收入:1,010,592,470.30
利润总额:44,512,50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24,72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21,006.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798,829.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63
2.3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032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72%,持股数量424,350,000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78%,持股数量109,980,584
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21%,持股数量92,340,000
北京建祥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1%,持股数量41,760,000
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2%,持股数量40,770,000
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6%,持股数量36,635,600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中钢洛耐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比例0.92%,持股数量10,349,391
洛阳洛耐创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86%,持股数量9,680,000
洛阳洛耐创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75%,持股数量8,450,840
杨玲华:持股比例0.75%,持股数量8,436,0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24,350,000,表决权数量424,350,000,表决权比例37.72%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109,980,584,表决权数量109,980,584,表决权比例9.78%
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92,340,000,表决权数量92,340,000,表决权比例8.21%
北京建祥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1,760,000,表决权数量41,760,000,表决权比例3.71%
中国冶金科技成果转化有限公司:持股数量40,770,000,表决权数量40,770,000,表决权比例3.62%
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6,635,600,表决权数量36,635,600,表决权比例3.26%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中钢洛耐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数量10,349,391,表决权数量10,349,391,表决权比例0.92%
洛阳洛耐创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9,680,000,表决权数量9,680,000,表决权比例0.86%
洛阳洛耐创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8,450,840,表决权数量8,450,840,表决权比例0.75%
杨玲华:持股数量8,436,024,表决权数量8,436,024,表决权比例0.75%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