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职。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提案需明确具体。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关联关系或独立董事有特殊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纪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