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章程)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宗旨为协助董事会履行财务报表完整性、外部审计师独立性与表现、法律法规遵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监察、内部审计功能及企业管治等职责。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一次现场会议。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外部审计师独立性、审核审计与非审计服务预核准政策、监督内部审计功能、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并就外部审计师任免、薪酬、首席财务官聘任等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委员会须每年评估自身有效性及章程充分性,并向董事会报告。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记录、聘请独立专业意见并要求员工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