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并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信用账户内的股份。制度强调相关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特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持股变动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检查。每年可转让的股票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所持股票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承诺期内及其他法定情形。禁止在敏感期内买卖股票,如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相关人员需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情况,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