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华丰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华丰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70,905.69元。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或可灵活申购赎回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对象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