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至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企业管理或经济学、法律或法学、产品方面专家各1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风险管理、ESG治理等事项,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下设专业小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