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预案,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670,705,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211,612.8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48,894,667.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490,915,620.8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490,915,620.83元。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