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闽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管的履职行为,必要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违规行为。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