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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 苏州高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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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苏州高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高管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离职人员需在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合法公开。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涉及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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