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主动披露对股东决策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信息披露渠道为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文稿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得含宣传、广告等性质词句。
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等)。定期报告需经具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应在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如董事会决议、重大合同、诉讼等。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澄清媒体报道,确保信息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