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和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检查考核相关工作。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证券部具体实施管理工作。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管理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企业文化等方面,服务对象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媒体及监管部门等。
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电话咨询、媒体采访、现场参观、路演推介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确保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全面的公司知识、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写作能力。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