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截至授予日))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核查结果显示,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之处。此外,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如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等。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7.78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54.54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