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8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事宜。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7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将激励对象由86人调整为84人,授予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293万股。董事会确定2025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29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满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