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越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发布。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位于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有机发光显示器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电子产品零组件及材料的批发、佣金代理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组装、售前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一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