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和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