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考核标准,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绩效考核,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理由。公司营运与人力资源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证券事务部提供综合服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应独立发表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