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义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或定期报告中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程序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信息,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具体操作中,相关部门需填写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提交董秘办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公司应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若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