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化工)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核查意见基于各方提供的资料出具。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为中盐化工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中盐碱业)向其股东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太湖投资)定向减资,减资完成后,太湖投资不再持有中盐碱业股权,中盐碱业成为中盐化工全资子公司,交易金额为68.0866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中盐碱业主营业务为天然碱矿权获取及开发利用,属于采矿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然碱矿权价款已支付,后续工作正常开展。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