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决议事项、重大交易(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关联交易、日常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重大风险情形、重大变更事项、履行社会责任的重大事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持续关注所报告信息的进展,并及时更新报告。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重大信息的接收、汇总、整理及对外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重大信息报告工作的负责人。
违反本制度导致公司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公司将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