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此规则。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会议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例如,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十日(年度)或十五日(临时)公告,内容需充分披露提案详情。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时,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