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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科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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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调整为15.22元/股。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5.22元/股。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所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随着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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