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对本次作废事项进行了核查。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原因包括:1) 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作废70,000股;2) 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未达到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作废574,464股。合计作废644,464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原因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