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为1247200股,归属人数为35人,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此外,因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意见书还确认了公司未发生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且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37.32%,满足业绩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