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依法召集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须合法合规,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应及时公告并遵守信息披露要求。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