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明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范明曦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课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