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铜湾水电90%股权、清水塘水电90%股权、筱溪水电88%股权及高滩水电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81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06,510,227股。交易对方电投公司承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已取得相关业务资质。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水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将显著提升。本次重组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湖南能源集团及电投公司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上市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