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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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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伟创电气是一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698。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7日,经营范围涵盖电气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激励计划旨在通过股票期权激励公司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330.5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其中首次授予264.50万份,预留66.00万份。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行权,公司承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授予日起计算。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并公告。激励对象名单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名单进行审核并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结果。公司还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确保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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