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当日生效。若因辞任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股东会决议解任的,分别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或决议作出之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禁止担任董事或高管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未逾3年、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未逾3年、未清偿大额债务、被证监会禁入证券市场等。
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公司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制定履行方案并赔偿损失。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三年内仍需遵守忠实义务,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发现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董事会将审议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