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明确了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提供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完整。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回购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当发生重大事项时,需以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制度还规定了重大信息的具体标准,如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时需及时上报。此外,制度明确了上报文件的要求,包括协议书、决议、政府批文、专业报告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