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投资活动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投资管理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及参与管理的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定义,严禁投资资不抵债、信誉不佳、产权关系不明晰、产能过剩产业等项目。投资原则包括符合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公司战略,避免高风险投机活动,投资规模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项目全投资综合收益率不低于6%。投资项目分为并购类、非并购类和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包括立项、初审、决策,重大项目需提交党委会、总办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办法还规定了投资发起单位、投后管理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强调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投前管理和投后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投资后评价和项目退出机制。此外,办法明确了投资变更和终止的程序,并对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的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