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在届满前辞职,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并经董事会批准。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议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书面意见,对董事会负责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策程序包括前期准备、会议召集、决议形成及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作为公司重要档案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