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5,788,692.00元,注册地址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2-1605。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及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和仓储服务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正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章程还明确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此外,章程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