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按核准或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使用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或纵容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公司应与受托管理机构、商业银行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募集资金不得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必要程序。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健全涉及募集资金运作的会计记录,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发现违规情形应及时公告并通知受托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导致公司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分,必要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发行的债权类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