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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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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华如科技为依法设立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0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7%,授予价格为每股13.57元。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日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归属分三次,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每次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万元、1500万元和2500万元或累计不低于相应数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和0%。

公司承诺不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过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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