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5点在张家港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076,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48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主要议案:1、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