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包括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和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和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召开,主要审议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事宜。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需提交书面提议并说明理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若无法履行职务,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董事投票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决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