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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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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续签暨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18年12月1日,宋乐平、朱龙德、邢建南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形成共同实际控制关系。该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8月24日到期。邢建南因个人意愿不再续签。宋乐平、朱龙德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36个月,约定在公司重大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以宋乐平意见为准。截至2025年8月20日,宋乐平、朱龙德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3.26%、17.22%股份,合计控制30.48%股份及表决权,为公司合并第一大股东。邢建南无谋求控制权意向。原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宋乐平、朱龙德为公司新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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