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召集需遵守法定程序,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须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表决需推举计票监票人,决议结果当场宣布。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涉及董事选举的,新任董事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就任。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