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治理的研究并提供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制定并监督实施ESG战略,审阅年度ESG报告,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供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涉及公司相关部门准备材料,经营管理层初审并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邀请公司高管列席,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