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晶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接受监管部门事后监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经营信息等,符合特定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信息泄露时应及时披露。
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止信息泄露。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内部审批流程,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公司应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