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可自行审慎判断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信息,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业务部门需填写登记表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若被泄露、传闻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