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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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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正公开、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等原则。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等。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合同,确保合法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决策权限方面,股东会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总裁审议较小金额交易。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需预计并披露,特定情况下可豁免审议和披露。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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