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未发现相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确认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