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操作该业务。公司参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仅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交易,不得影响正常经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机构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内控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实际运作情况。参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内控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业务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至15年。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