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如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董事会审议时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向子公司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项目需订立书面合同,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督促其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担保相关信息。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