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此限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一人一票。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特定事项如关联交易、公司收购决策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并保存不少于十年。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