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338,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46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例如,《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99.5344%,反对票占0.4029%,弃权票占0.0627%。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