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14人,代表股份数869,157,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7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00,854,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416%,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姜青松得票数为859,386,49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875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